1. 申请者本人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出入境自行办理 到出入境取表格并按要求填写资料,蓝底照片一张及其照片回执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其正反面的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户口薄原件及其申办人所在页的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 新通行证的受理日期为15个工作天,请预计出证时间再计划行程。 注:照片回执——从2007年6月1日起,客人均需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采集点的照相馆影合格的港澳游照片(有条形码及无条形码的照片均可贴用),并取回回执原件。
已有通行证申请加签港澳签注的办理
1. 到本社办理: 凡申请人属五邑地区户口的只需凭申请人的通行证和其身份证复印件到我社任何一个营业网点即可代为办理。香港签注预取证日期是第5个工作天;澳门签注预取证日期是第10个工作天。 2. 到出入境前台申请 香港与澳门的预取证日期都是第10个工作天。 3. IC卡申请 香港与澳门的预取证日期都是第10个工作天。 4. 网上申请 香港与澳门的预取证日期都是第10个工作天。 温馨提示:根据以上预取证日期再计划出游行程。在香港1个月内不要有两次逗留时间超过5天;在澳门每次的逗留时间不要超过4天,以便下一次的签注申请不受审查或扣证等影响。 |